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全国律协青年律师讲师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了加强青年律师工作,促进青年律师的相互交流与提高,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成立了由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组成的青年律师讲师团。现将青年律师讲师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青年律师讲师团的目的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新的生机,他们的成长维系着律师事业的持续发展。当前,青年律师从业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个重要方面。青年律师从业要经历将理论知识向实践转化的过程,经历执业经验和市场开拓经验的摸索和积累过程,并为此付出许多艰辛。加强交流,分享他人的工作经验,可以帮助青年律师更快提高,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将起到积极作用。鉴于此,全国律协青工委希望以讲师团的方式推动青年律师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巡回讲课,将青年律师的成功经验带到各地,与各地律师分享,促进各地青年律师业务上的进步和提高。
二、青年律师讲师团的任务
全国律协青年律师讲师团主要承担以下任务:1、根据各地律协的需要,受邀为当地律师岗前培训讲课;2、根据各地律协的需要,受邀为当地青年律师的各种培训讲课;3、配合各地青年律师工作的开展,受邀参加当地青年律师论坛、青年律师沙龙等联谊活动,参与交流、传播经验。4、通过参加上述活动将各地青年律师工作的经验、青年律师的愿望和要求带回全国律协青工委,以利全国律协青工委改进工作。
三、青年律师讲师团的工作方式
青年律师讲师团将依据各省的要求开展工作,巡回讲课。现将青年律师讲师团课程授课内容及讲课人(见附件1)发给各省,各省律协或省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可根据本省需要选择课目及讲课人员,并填写“ 预约讲师团讲课回执”(见附件2),提前1个半月报到全国律协调研部,我们将根据各省律协、各省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约请安排讲师团成员讲课或参与当地青年律师的交流活动。讲师团的讲课以公益性为主,接待方只需承担讲课人员的路费和在当地的食宿费用,可免讲课费。
由于青年律师讲师团刚成立,如何使其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探讨,各省如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向全国律协调研部提出,我们会加以改进,使青年律师讲师团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各地需求。
全国律协调研部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54230,64054237(兼传真)
Email:acla6@sina.com
联系人:胡笑梅
下载附件:
附件一:全国律协青年律师讲师团课程安排
附件二:预约讲师团讲课回执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全国律协青年律师讲师团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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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职务 |
课题 |
课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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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蒋敏 |
全国律协副会长、青工委主任 |
律师法与中国法治的进步 |
2-3小时 |
提前一个月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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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吕红兵 |
全国律协副会长、青工委前主任、全国律协青年律师讲师团顾问 |
企业发行上市的律师法律服务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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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牟 驰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黑龙江律协青工委副主任 |
民商诉讼案件操作技巧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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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红伟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大连律协涉外委员会主任 |
1、保险公司法律风险防范2、新《保险法》解读 |
2-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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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董刚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北京律协青工委主任 |
律 师 的 思 维 |
1.5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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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大勇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云南律协青工委主任 |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讲座 |
一天 |
8月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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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晟杰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浙江省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
青年律师的启程之路 |
约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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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唐有良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河南律协青工委主任 |
青年律师的素质与技能 |
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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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晓健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安徽律协青工委副主任 |
创新思维与律师业务发展 |
半天 |
6月份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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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树忠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宁夏律协文化宣传委员会委员 |
从新执业律师到合格律师的转身 |
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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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宋蓉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贵州维拓律师事务所主任 |
1、律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 2、青年律师的成长之路 |
1.5小时 1.5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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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嘉良 |
全国律协青工委委员、 吉林律协青工委主任 |
律师职业素养 |
约6小时 |
5月后 |
附件二:
预约讲师团讲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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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
讲课人 |
讲课时间 |
授课对象 (岗前培训、年度培训、论坛或沙龙等) |
本协会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或手机) |
备 注 |
备注:附件二可复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