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人民调解》杂志刊发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做法


《中国律师》杂志2023年第11期以《探索创新 提质增效 莒南县走出律师调解工作新路子》为题,对莒南县律师调解工作发文推广。


《人民调解》2023年第10期刊发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坚持调解优先 促进息诉止争——律师调解工作的莒南实践》,原文如下:
坚持调解优先,促进息诉止争
——律师调解工作的莒南实践
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 姜其军
大家下午好!我叫姜其军,是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来自沂蒙革命老区——山东省莒南县。非常荣幸在这里向各位领导、同仁汇报我所律师调解工作情况。自律师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所统筹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纠纷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以来,我所共代理案件292件,调解成功81件,占总代理案件27.7%,涉案标的额1600余万元。
一、凝聚共识,转变案件代理理念
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具有专业优势,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可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2021年8月,莒南县出台了《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实行民商事案件优先调解原则,倡导调解案件占律所代理案件总数不低于20%的目标。我所及时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文件精神,引导大家转变执业观念,代理案件不能为了诉讼而诉讼,要以解决争议为目的,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既当好“诉讼代理人”,也当好“专业调解员”,设身处地的帮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二、强化保障,促进调解规范有序
我所共有专职律师10名,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以老带新、分组协作的方式分为3个团队,将调解任务分解到团队,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提升案件化解效率。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由代理律师团队进行分析研判,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承办案件律师首先向当事人讲解调解相比诉讼省时省力的优势,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鼓励协议即时履行。此外,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制作了律师调解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文书范本,便于律师调解工作规范开展。
三、多元联动,助推纠纷高效化解
莒南县建立了数字司法平台“非诉在线”,通过“非诉在线”实现全县调解机构互联互通。对于简单案件,我所直接进行调解,并将调解情况录入“非诉在线”平台。对于相对复杂、难以独自化解的案件,我所在“非诉在线”本所端口提出诉求,由平台指挥中心收到诉求后指派到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再由人民调解组织汇集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例如,我所受理的一起因相邻权引起的纠纷,因双方当事人矛盾 激烈,调解难度大,通过属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综治办、人民调解组织等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目前,我所已通过类似模式化解疑难复杂案件6件。实践中,通过我所律师调解的案件,绝大多数都能即时履行,对于不能即时履行的,我们协调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再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目前已司法确认7件。
四、市场运作,实现律师调解可持续发展
我所调解的案件来源基本都是当事人前来咨询如何打官司的案件。但通过我们的调解工作,当事人在更短时间内以更低成本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仍愿意向我们支付费用。今年我所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共支付法律服务费用19.2万元,真正实现了把律师调解作为我所的一项业务在开展。另外,莒南县还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对我所给予补贴3万元。通过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我所业务量不仅未受影响,反而扩大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2023年,我所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律师调解工作,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加便捷、高效和实用,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继续发挥执业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以非对抗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专业服务与非诉化解服务的有机结合,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