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律师行业党委印发《临沂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运行规范(试行)》
为规范律师行业党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水平,近日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出台《关于印发<临沂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二要完善党组织建设。律师事务所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律师事务所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应当通过联合成立党组织、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并在条件具备时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当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等支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支持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发展,不断丰富“沂蒙律师”品牌建设内涵,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实施临沂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开展指导扶持,给予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一定的扶持资金,并指导其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运行规范(试行)的编印,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党员教育、“三会一课”等内容,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律所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水平,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能发挥提出了具体示范指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