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沂水入选全市典型案例
2024-12-30

沂水县司法局
抓专项整治,强法律服务
——沂水县创新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是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并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部分重叠。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多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多以公司等形式出现,机构的大部分从业人员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的社会人员,承担不起法律服务的职能,但普通大众无法分辨这些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区别。这些中介机构制作专门话术,招募社会人员,采取夸大事实、激化矛盾、承诺结果和谎称疏通关系等方式诱导当事人将有关资料交给他们,然后将案件材料转交给有利益关系的执业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打着法律服务的名义,干着获取非法利益的勾当。这种现象至少带来了以下危害:一是增加了当事人处理纠纷成本;二是激化了社会矛盾,一些小的纠纷被人为放大;三是损害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形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是高位推进,形成专项方案。2023年11月份,沂水县司法局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民政等执法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后,上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并成立工作专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沂水县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责任分工。
二是凝聚合力,成立执法专班。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摸清掌握我县现有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的基本信息,为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成立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民政等多部门联合整治工作执法专班,专班成员近20人,以司法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执法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立后,多次召开会议,对照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信息以及相关举报线索开展梳理分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并对专项执法小组成员进行细致分工和专业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的执法对象进行精准分类,保障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整顿。针对全县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咨询)机构,执法人员主要通过采取查阅资料、询问办公人员、现场整治等方式,重点检查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违反规定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反规定设置广告牌以及假冒律师特别是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问题,律师与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串通勾结、违规设点收案或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
在对律赔保法律服务机构突击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执法按照执法程序,依法查获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卡片信息一宗,依法收缴“医院获客话术”5份,查获委托代理合同数十份,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和先行登记保存记录,对依法查获的资料带回分析研究,现场监督机构人员自行拆除违规宣传内容并张贴《关于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告》。
在一家“事故理赔中心”机构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系青岛市西海岸区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该法律服务工作者涉嫌私设办公地点和跨区域开展法律服务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治宣讲,要求她立即停止违规执业行为,立即退出该机构并回到原执业机构依法执业。执法检查结束后,县司法局立即向青岛市西海岸区司法局发函,要求立即召唤该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并给予相关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针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医院获客话术”问题,一方面积极对接临沂市中心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在医院公开区域张贴《关于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告》,与骨科和创伤外科等科室对接,请他们协助在病区发放《维权需谨慎 谨防“假律师”》—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向医疗机构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等事项,请他们给予积极配合;另一方面,安排司法所长将《通告》《一封信》材料在所在乡镇(街道)驻地医疗、车站、超市等公共场所张贴和发放宣传,向驻地人民群众广泛进行宣讲。最后,在全县法律服务咨询机构门口处进行张贴,在“沂水司法”公众号发布《维权需谨慎 谨防“假律师”-沂水县司法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公布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名单,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辨别“真假律师”,认清正规法律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