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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2012-08-22 10:31  

鲁律协﹝2012﹞23号

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全省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已经省司法厅党委同意,并广泛征求各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意见,7月10日,省律协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全省律师统一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方案》,为保证该《方案》快速有效落实,省律协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起草《竞争性谈判文件》,向省内28家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发出参加竞争谈判的邀请函,其中17家保险公司接受邀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2家保险公司按要求提交了应答文件。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省律协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现场拆启各保险公司应答材料,从经济分值、技术分值两个方面,对每个保险公司打分,并选取获得高分的进行谈判,做到价格最优、条件最优,最终选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二套统保方案供选择,第一套方案统保价格为75元,保额400万,第二套方案统保价格为110元,保额1000万。为确保统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将统保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协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落实,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全力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此次统保价格及优惠条款是省律协以我省全体律师参保为条件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取得的,律师的参保人数将直接影响保费价格及各项优惠条款的落实。因此,各市律师协会要做好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动员工作,确保每名执业律师积极参保。

三、做好参保人员的统计汇总及保费的收缴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填写《投保确认清单》,并对《投保确认清单》进行汇总统计,于9月7日前将《投保确认清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统一报省律协秘书处。根据《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全省律师统一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方案》确定的保费负担比例,省律协将为每位参保律师承担15%的保费,其余由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律师承担,承担比例由各市律协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各市协会要根据《投保确认清单》所列人员收缴保费,并于9月15日前将保费统一汇至省律协账户。

对于已经开展律师保险工作的部分市律师协会,也要对下一步参加全省统保的律师进行统计,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填写报送《投保确认清单》,待保险到期后,根据短期保费费率确定保费金额。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李鹏、阮晓亮

电话:(0531)82923512,82923273

传真:(0531)82963356

邮箱:sd_sdlx@163.com

收款单位:山东省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行济南开元支行

账 号:2377 1262 0946

附件:1、山东省律师职(执)业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协议书

2、律师职(执)业责任保险保险单样本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山东省律师职(执)业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协议书.doc

附件2:律师职(执)业责任保险保险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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