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是律师行业的重要职责,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建立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2﹞72号)要求,省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山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职责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事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待及评查工作;承担省律师协会检查、督导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主持调解重大民商事法律纠纷;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律师协会扶持、社会捐赠等。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