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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书籍作品的通知
2016-02-24 10:47  

各市律师协会:

aaaa省律师协会新办公场所即将启用,省律师协会将以新办公场所软硬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定位,力争将新办公场所建设成为展示山东律师行业形象的窗口和名片。为此,将进行一系列的设计、布置,其中将设置专门图书区用于摆放我省律师出版各类书籍,主要目的是向到省律师协会调研、视察、交流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国内外律师同行展示山东律师行业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现就征集书籍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aaa一、征集范围

aaaa作者为我省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出版的书籍作品。应具有正式出版书号或内部准印字号。

aaaa二、内容及要求

aaaa书籍内容包括律师业务著作,有关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建设、经营、管理、发展等方面的著作,律师参政议政、参与公益活动、文化建设等方面著作,律师事务所典型案例、庆典文集,律师出版的文学、文艺以及书画摄影艺术作品等等。

aaaa书籍采取自愿征集方式,请各市律师协会做好征集工作。

aaaa请各县区、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于3月11日前将自愿征集的书籍(一式2套)报送至市局律师科。

aaa联系人:王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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