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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2020-04-01 16:10  

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效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临沂市司法局特组织此次行政复议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拟通过自行公开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所需的行政复议法律辅助工作的相关服务。现将相关要求及程序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临沂市司法局所需以下行政复议法律工作提供辅助:

(一)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咨询及接待、查询服务;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三)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四)协助组织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听证会;

(五)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六)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处理或者转送《行政复议法》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七)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八)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有职责。

二、采购金额

20万元/年(最高限价)。

三、采购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且有不低于5年的相应行政事务服务经验;

3、相对固定2名执业律师提供驻点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驻点律师要求

1、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律师执业证,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诚信守纪、公道正派,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从事法律服务;

4、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经验的律师优先或具有行政法学专业学历者优先,律所可以从总所或分所选派符合条件的律师参与法律服务。

5、须服从临沂市司法局工作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派驻律所配合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各报名律师事务所应当于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8日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下列顺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zffyb@ly.shandong.cn)并保证材料真实性。

(二)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证明以及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

2、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及相关简历;

3、驻点律师的简历(应详细介绍职业方向及主要从业经验)、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证明及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4、驻点法律服务方案。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3日内,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通知团队负责人、驻点执业律师代表报名律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五套)参加综合评分评审会(含驻点执业律师的面试)。

(二)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的构成:本次评审由临沂市司法局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时将对驻点执业律师进行面试,面试分数计入综合评分分数。

3、综合评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作为拟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4、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并进行公示。

六、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临沂市司法局与拟聘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采购合同。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联系临沂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联系人:赵冬  张亮  

    联系电话:8328114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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