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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关于征集婚姻家庭专业优秀案例的通知
2012-08-31 15:12  

各位律师:

为提升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水平,推广律师的成功经验,宣传律师服务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作用,根据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全省开展优秀婚姻家庭专业案例的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本省律师2009年-2011年办理的,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疑难性、指导性的下列婚姻家庭领域的诉讼、非诉讼案例:

1、在全国、全省或者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例;

2、通过律师的代理,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案例;

3、在法律适用上取得突破的案例。

二、案例的体例及格式要求

(一)案例标题

诉讼案例标题为“×××诉××××××案”。

非诉讼案例标题为争议双方+争议主张(事由),如“×××与×××关于×××案例”,或能够准确概括案例内容的其它标题。

(二)案情简介

诉讼案例需写明起诉时间、诉讼双方、审判机关、审级、案由、审结时间等。

非诉讼案例简要写明时间、争议双方、事由等基本内容。

(三)诉辩(争议双方)主张

诉讼案例概括写明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诉称(如有),非诉讼案例写明争议双方主张。

案例要求条理化地详细列明事实、理由、要求和法律依据等各项内容。

(四)律师承办过程

写明律师介入的时间、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的焦点、案例的突破口、律师调查取证的经过和技巧、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双方是非判断。

(五)承办结果

简要写明诉讼案例的判决结果,非诉讼案例的处理结果。

(六)律师解说

对案例中需要加以解释说明之处予以阐述,可以就案论案,针对本案的特点,谈论办案体会和本案的办理亮点、技巧;也可以适当展开,推及该类案例,写该案的历史背景、发案原因、案例特点,办理此类案例需要注意的要点;也可以是对法律某项规定或法学某个理论画龙点睛式的深入理解;还可以本案阐明立法理由、立法原则、立法目的等。

(七)其他格式要求

1、文件类型:Microsoft Word文档 (.doc)。

2、字数要求:字数每篇案例不超过3000字,少数重大、疑难案例,或者经过几审的案例,字数可适当增加,但总字数不能超过4000字。

3、案例时限:2009年至2011年底已结案件。

4、文稿应段落分明,层次清楚。需要用数字表示段落层次的,文内第一层次序号用一、二、三,第二层内序号用(一)(二)(三),第三层序号用1、2、3。

5、参与诉讼人员的姓名应当隐去,只用姓+××表述。

6、引用报刊、文件、法律全称,一律加书名号。一般首次引用应写全称,以后可写简称,不再用书名号。

7、案例应分别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应注明律师姓名、所在律所名称及联系电话,并在纸质版上加盖律所公章。

8、应将案件办理结果如生效的法律文书附后。

三、征集案例的其它要求

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24号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潘文娟。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wj966@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案例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将会对案例进行评审和筛选,分类整理汇编,或分期向《山东律师》《中国律师》推荐刊发。

联系人:潘文娟 联系电话: 0632—5117732

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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