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协会动态>>正文
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的通知
2013-02-18 10:00  

各市律师协会:

2013年1月31日,全国律协下发《关于开展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进行调研。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省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省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的意义

开展执业青年律师的工作和基本生活状况全面调研,具有十分积极和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对青年律师的工作和基本生活状况的调查,掌握青年律师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或调整针对青年律师的政策提供基础依据。二是加强公众知晓度,提升行业自我认知。通过发布对调查结果的直观阐述和分析,为社会公众了解律师行业提供一个窗口,同时也使律师行业对自身现状及发展中的问题有所认知。三是通过调查,使青年律师有机会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得以反映,使律师协会对他们的情况做一次集中检阅,并通过调查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切实解决青年律师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帮助扶持青年律师,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条件。

二、具体调研安排及注意的问题

1、各市律协根据本市情况选择2至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调研(济南、青岛应不少于4家),所选律师事务所应安排本所35岁以下的青年律师逐项认真填报《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查问卷》(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将调查问卷及电子版报本市律协。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部参加填报。各市律协及省直所应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律协会员部。

2、选择律师事务所。各市律协应注意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性,尽量兼顾不同规模、组织形式等综合因素。

3、由于调查问卷的设计不可能涵盖所有问题和事项,因此欢迎提出问卷之外涉及青年律师执业状况的问题,可与调查问卷一同反馈。

联 系 人: 阮晓亮、栾奕

联系电话: 0531-82923273

会员部邮箱: sd_sdlxhyb@163.com

通信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省律协会员部

邮 编: 250014

附件:《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查问卷》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3年2月17日

附件: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查问卷.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