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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02-19 09:53  

各市律师协会:

全国律协近期下发《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3﹞3号),根据全国律协的统一部署,现将我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此次统计工作的对象包括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

二、表格填写要求

(一)《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的填写。由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本人填写 (电子版及纸质表格),报送所属市律师协会汇总后统一报省律师协会。

(二)律师参政议政情况分类统计表(附件2、3、4、5)的填写。请各市律师协会将反馈的《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进行汇总,并分类填入《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2)、《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律师担任中共党代表情况统计表》(附件4)、《律师担任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及委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律师协会将上述5个表格(电子版及纸质表格)于2013年2月27日前一并报送省律协。

各市律协要高度重视此次律师参政议政统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和填报工作,确保不遗漏、不误报。工作中如遇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栾奕

电话:0531-82923273

传真:0531-82963356

会员部邮箱:sd_sdlxhyb@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省律协会员部

邮 编:250014

附件:1.《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2.《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情况统计表》

3.《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

4.《律师担任中共党代表情况统计表》

5.《律师担任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及委员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3年2月17日

附件1: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律师担任中共党代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5:律师担任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及委员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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