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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关于组建山东省律师讲师团的通知
2013-02-25 10:11  

各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山东省律师协会工作指导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政治业务素质和律师的服务发展能力;充分发掘、大力宣传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根据山东律师协会发展规划,决定成立“山东省律师讲师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 工作职责

(一) 为省、市律协开展培训;

(二) 为省、市中小企业办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培训;

(三) 为省贸促会开展涉外企业法律培训;

(四) 为其他组织和单位推荐师资;

(五) 为落实“百千千工程”中培训四川省、新疆建设兵团律师提供师资。

二、选拔数量、类型及条件

全省选拔20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管理类

1、从事律师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对律师管理工作有深入研究,发表或出版过相关的论文、专著;

3、有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演讲经验;

4、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业务类

1、在山东省司法厅登记执业的律师;

2、从事律师工作8年以上;

3、有明确的业务定向,对该业务领域有深入研究,发表或出版过相关的论文、专著;

4、办理了该业务领域大量的案件,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成功的、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5、有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演讲经验;

6、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律师管理人员、律师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曾获得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研究成果: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

3、业务专长:列出有较大影响的三个成功典型案例或有较大影响的三个服务单位。

4、主讲课题:讲授题目,授课听众(律师管理人员、律师、企业人员、其他人员),PPT课件。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推荐;

(三)市级律师协会评审推荐;

(四)省律协业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报送时间

请各市律协严格审查,并于3月29日12点前报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郭 慧

电 话:(0531)82923275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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