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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017-09-07 15:01  

9月5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并讲话。王书记强调,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啃硬骨头的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改革落实作为敢不敢担当、能不能担当的实际检验,始终保持改革的定力和韧劲、激情和活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我市各项改革引向深入。

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术平,市政协主席徐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市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宏伟,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关于全省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报了我市对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下发的改革方案的跟进落实情况和所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为每一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是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以打造一支具有察民情、接地气的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为重点,抓紧研究具体落实的方法步骤。要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要求和管理办法,加强考核,避免流于形式,真正让老百姓不出村居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要在村居治理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与村“两委”成员、基层网格员形成合力,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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