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及各地方政府采取了史上最严控制措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强大冲击。
“活下去!”成为千万中小微企业最大的愿望。
一、面临的困境
一是开工开业延期。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颁布的春节假期延长及企业延期复工的通知,其次是企业担心人员聚集导致疫情扩散主动延期开工,第三是因交通管制和城市社区封闭管理导致员工难以返回不得不延期开工。因疫情的不可预测性,现阶段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未确定开工时间。一些企业在春节之前便做出了休假后的生产计划,由于推迟复工及部分职工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地到岗,生产能力大幅度下降,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压力、按期交货压力、交通运输压力与人力资源不足等多重压力。
二是经营成本上升,绩效明显下降。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依赖于上游原料供应和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因上下游企业的延期开工以及交通管制,导致该部分中小微企业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减少及上游原料供应不足,生产经营难以维续,绩效下降。对于近日已经复工的企业来说,要求做好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杜绝病毒感染,同时对于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正常返岗的员工,企业要根据国家规定,正常支付工资报酬,经营管理成本的上升对部分中小微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三是企业自有资金支撑长时间低效运营存在困难。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中小微企业一般靠产品的快速周转变现保持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其储备的自有资金相对较少。在疫情影响下,绩效收益减少,企业管理成本增加,短期内中小微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坚持运营,但很难储备充足的资金应对长时间的低效运营。
针对此次疫情,虽然全国各种利好消息不断涌现,但短期内应对疫情的各项措施仍须继续执行,持续时间尚无法确定,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定的应付款仍然需要按时支付,比如租金、社保、员工薪资、债务本息、货款、物流仓储费、预收款退单退款等,同时经营中断可能导致订单合同违约、资金周转困难,如果疫情持续并影响企业运营,中小微企业很可能降薪裁员,甚至解散或破产。
二、如此状况,该当何为?
一、苦练内功,加强自救
(一)稳定人心,做好安全防护。中小微企业应结合企业现状及经营模式,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在疫情期间合理寻求自救手段。疫情期间企业和员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情绪问题,恐慌和缺乏信心、对未来工作的迷惘,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坚定信心,稳定员工情绪,不信谣、不传谣,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尽快把员工心理调整到积极健康的工作状态;做好自我防护,要确保自身及身边家人安全,确保企业全员安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落实消毒、防护、隔离等措施。
苦练内功,加强自救
(二)线下转线上,保证正常的工作制度。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如微信、QQ、视频电话会议、办公软件等方式实行远程办公、在家办公,构建远程办公体系,通过远程办公系统进行跨地域远程协作。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以及线上学习交流制度,员工可分享经验,共享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员工能力。部分销售企业应当尽快实现业务在线化,以线下业务为依托,充分利用线上网络,向线上销售转型,通过网店销售或社交化营销提升销量,线上订单可以通过就近门店或者物流配送。
(三)制定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违约影响。在疫情期间,要建立积极且完善的客户交流与沟通机制,及时与客户进行远程交流与沟通,了解客户端与市场的变化情况,确认复工情况、订单交付、需求变化等方面的影响,针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带来的履约风险和客户关系风险协商确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企业应从法律层面充分评估合同履行的风险,全面梳理和评估履行情况可能受影响的合同,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评估是否需要签署新合同,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为可能的民事诉讼做好准备。
(四)建立完善的用工保障机制,权衡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疫情期间,企业应参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政策以及自身的经营状况对劳动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灵活决定用工措施;企业应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延长春节假期所引起的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员工退出等问题,关注员工假期延长期的权利与义务及相关劳动法问题,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双重利益。
苦练内功,加强自救
(五)拓宽融资通道,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现阶段,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与银行等信贷机构沟通,争取中长期的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对于已贷款项,企业应积极与信贷机构协商解决,寻求支援,如申请延期还贷,贷款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申请减免逾期利息、罚息,降低贷款利率、加快审批放贷流程等,同时也要协调做好信贷机构的工作,谨防信贷机构抽贷、断贷、压贷,防止企业出现资金断层。
二、研究政策,争取扶持
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财税和金融两个领域:
(一)财税方面的支持政策。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细致梳理,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二)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
中央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五部门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地方帮扶政策
在中央部委全力部署的同时,为响应党中央帮扶精神,各省市因地制宜,也相继出台了诸多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措施。
1.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等16条政策措施。
2.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条综合政策举措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苏州市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给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4.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从优化政务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5.广东省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6.四川省出台了《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从采购力度、加班补贴、税费减免等十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7.另外深圳、宁波、浙江、山东、山西、海南、辽宁等地也相继出台扶持措施,从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减免、稳定职工队伍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