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老区这片红色热土上,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代表。她不单是一名律师行业的佼佼者,更是一名以法治精神践行代表使命、用法治思维为民代言的优秀代表。她就是坚持将践行沂蒙精神作为不懈追求,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组织的信赖和群众的赞誉,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新时代践行红嫂精神的好律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程萍。
用汗水履职,以法治精神践行代表使命
在当选第十四全国人大代表之前,程萍已有两届省人大代表履职经历,作为一名连任两届省人大代表的基层律师,她始终带着严谨、缜密、理性的法治思维行权履职。十年来,程萍先后提出各类议案、建议近百件,以扎实深厚的专业技能和法治精神,认真践行人大代表的使命和职责,用真情和汗水赢得了群众信任和一致好评。
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想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就必须了解百姓的生活。程萍在昔日省人大代表履职期间,格外珍惜每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机会,从不随便请假。在她看来,正是这一次次视察、调研的机会,才是和人民群众一次次面对面、心连心的好时机。十年来,她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等活动100余次,进一步拓宽了知情知政的渠道。同时,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信息收集外,她还在服务的一村一顾问单位设立了代表联系点,认真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意愿和需求,真正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为调研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程萍利用周末时间跑了临沂市辖区多个乡镇,走访了十余名法律援助当事人,并最终在2014年1月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为调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及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的问题,程萍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到法检等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案件数据信息,走访群众行程300多公里,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五次会议期间分别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建议》和《完善司法救助的建议》。尤其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建议得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即发布《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自此实现了此类案件在山东范围内的“同命同价”。
用专业发声,以法治思维建言献策显担当
在程萍看来,自己作为一名律师、一名法治工作者,具有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她坚持以专业发声,用法治思维建言献策显担当。
2019年,程萍领衔提出的《山东省“一次办好”改革规定》被评为山东省第一届优秀省人大代表议案。2023年1月,她光荣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后仍不忘本色,坚持用法治思维提出各类专业议案和建议。2024年3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程萍分别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感谢她提出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多给基层关心和政策倾斜,解决编制配置问题”和“深化司法公开”等方面建议,且上述建议均体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加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完善财产保全制度”等建议亦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认为其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专业性、指导性、针对性。
另外,程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犯罪附随后果制度的建议”受到全国人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并于2023年8月15日当面答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程萍提出的“关于规范信访听证程序、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关于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有序退出的建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法治乡村治理水平的建议”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法治建设内容高度契合。
另外,在法律法规修改方面,程萍充分彰显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改海商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证法的议案”四件议案均被列为大会议案。
在程萍的电脑桌面上,特意设置了这样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十四届三次会议素材”,其中“关于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的议案”“关于社区矫正的建议”、“关于完善司法救助的建议”等内容,正是她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履职储备的素材。
“坚持以法治精神践行使命,用法治思维为民代言”。作为来自律师界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程萍用实际行动奏响了一曲新时代巾帼律师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的动人乐章。(来源: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