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保障企业稳健发展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山东奥瀚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涉企纠纷时,始终坚持将企业利益放在首位,以调解促和,以诉讼断争,积极化解矛盾,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回顾
原告临沂恒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工程机械配件、润滑油品等销售业务的企业,自2024年起,被告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多次向原告采购齿轮油、液压油等货物,双方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2024 年 6 月 18 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拖欠原告货款三万余元,并出具了书面欠条。此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仍有两万余元货款未付。山东奥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兴栋承办此买卖合同纠纷案后,与原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迅速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徐律师代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进行了充分的洽谈协商,被告在开庭前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最终,费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圆满结案。
优化营商,调解先行
在代理过程中,徐兴栋律师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他深知,涉企纠纷的妥善化解,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调解过程中,徐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为双方搭建起对话的桥梁,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他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向双方详细阐述了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使双方对案件有了清晰的认识,为调解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业护航,互利共赢
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山东奥瀚律师事务所践行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生动体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徐兴栋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展现。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证据收集、法律分析到诉讼策略制定,为原告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山东奥瀚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护商安商的理念,充分发挥律政先锋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