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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备案流程
2021-08-02 10:55  


一、备案所需材料:

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设立公职律师的申请书(申请书向临沂市司法局申请)

2.本单位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单位盖章确认)。包括:本单位公职律师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负责人、联系方式;本单位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部门、岗位;公职律师培训、业务开展、律师协会会费缴纳等保障制度;

3.本单位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单位盖章确认)。包括:公职律师任职条件;公职律师岗位职责;公职律师日常管理制度;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年度考核、档案管理、奖惩等制度;

4.《公职律师设立备案表》(系统上填写)。

5、制定本单位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时的注意事项:(1)公职律师不参与律师职称评定工作。(2)因辞职、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原单位工作的公职律师需要申请注销,不能直接变更或者转为社会律师,且公职律师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经历需要满足省司法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需要明确公职律师会费、培训费等费用由单位承担。(4)事业单位需要提交本单位三定方案作为申请依据。

单位设立公司律师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设立公司律师的申请书(申请书向临沂市司法局申请)

2.企业情况简介,营业执照,企业股份、股权情况;

3.本单位公司律师工作方案(单位盖章确认)。包括:本单位公司律师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负责人、联系方式;本单位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部门、岗位;公司律师培训、业务开展、律师协会会费缴纳等保障制度;

4.本单位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单位盖章确认)。包括:公司律师任职条件;公司律师岗位职责;公司律师日常管理制度;公司律师业务培训、年度考核、档案管理、奖惩等制度;

5.《公司律师设立备案表》(系统上填写)

二、备案申请程序

拟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单位请在山东省律师执业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上注册账号,并按要求提交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机构注册申请端登录网址为:http://sft.shandong.gov.cn/lszhgl/org/login/index

网上申请两个工作日后,请到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029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份。

三、网上申请流程

   山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网上备案系统用户端使用说明:

  (一)登录、退出系统

用户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正确网址:http://sft.shandong.gov.cn/lszhgl/org/login/index即可进入山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网上备案系统用户端,系统建议使用IE11以上版本、火狐、360极速模式、谷歌等高级浏览器进行登录操作,如下图:

(请确保提交的信息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完善资料

点击“立即注册”填写用户资料完善用户信息“提交”即可注册成功。

  (注意项目审核通过的账号、密码、网址可同时同步到注册填写时的邮箱,请务必准确填写申请资料,标红*数据为必填项,账号至少5个字符

 

 

 

    2.登录系统

用户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山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网上备案系统用户端首页。如下图:

 

 

 

   3. 退出系统

   点击列表中“退出系统”或点击右上角即可直接退出。


 (二)菜单栏任务详解

  1. 个人工作台

 

 

 

    点击“申请”根据界面所需填入相应的项目资料,“提交审核”-“提交”即可。(注意标红*数据为必填项,请务必确保准确填写申请资料。)

 

 

 

 

 

点击“查看更多”可自动跳转到“我的申请”列表,可查看当前用户已申请的项目审批进度和项目详情。

 

 

 

“消息通知”是对项目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完成后会发送邮件和消息通知,使用里面的账号、密码、登录网址,可修改和查看机构相关信息,管理律师等。如下图:

 

 

 

  2. 个人信息修改

根据界面所需填入需要修改的相关资料提交保存即可。

 (注意*为禁止修改,如果需要修改请联系所在注册地的管理员)

 

 

 

 

 

 

 

附件【公职律师设立备案表.docx已下载
附件【公司律师设立备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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