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请按照顺序依次排列,复印件材料需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1.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一张;
2.《实习申请表》(在“山东省律师会员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
(1)“实习前职业状况及单位”需填写,不可漏填;
(2)“个人简历”自高中填写至今,时间上需连贯,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3)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年月日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3.《实习协议》
(1)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市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注意:格式不能有任何修改;
(2)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详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注意不要有漏项;
(3)第九条必须有明确约定,不可写“无”或漏填;
(4)第十二条第5款须注明协议页数,不可漏填;
(5)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手写签名、捺手印;
4.实习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执业证号、近三年年度的年检信息);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学位的一并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非申请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无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参保情况证明;
10.无刑事处罚证明,以《情况说明》和《个人保证书》作出承诺;
11.情况说明,需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如使用系统中的模板,抬头应修改为“临沂市律师协会”):
12.实习指导律师承诺,需本人手写签名、捺手印(如使用系统中的模板,抬头应修改为“临沂市律师协会”);
13.个人保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捺手印(如使用系统中的模板,抬头应修改为“临沂市律师协会”);
14.实习人员登记表(贴两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注意:“实习起止时间及实习证编号”“参加集中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实习期满考核意见”无需填写;该表格内容应为1页A4纸;
1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16.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适用于中共党员】;
17.兼职律师实习相关证明【仅申请兼职律师实习人员提供】,需提供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和目前工作岗位的证明;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教师证或工作证等原件;
18.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相关证明【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人员提供】,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目前工作岗位以及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等原件。
注意:申请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经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材料为多页的需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不满A4纸大的材料,应贴在A4纸上提交。
二、系统提交实习申请
提交的书面材料经市律协实习律师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登录“山东省律师会员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上传材料电子版、提交实习申请,待系统预审通过,至市律协办理实习证。
三、其他要求
1.系统上传需原件图片,请统一使用PDF或JPG格式;
2.材料为多页的,系统上传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3.以上证明,有效期均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