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市律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一、律师代表
1、推选条件
(1)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在我市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2)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2017年1月以来未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4)热爱律师职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业绩突出,在当地律师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5)关心律师事业的发展,热心公益活动。
2、名额分配
主要是根据律师事务所规模、人均收费、日常管理等综合评定分配。
全市律师总人数2461人,代表总人数173人, 理事87人,监事9人。其中:专(兼)职律师代表161人,公职律师代表6人,法律援助律师代表4人,公司律师代表2人。(详见附件1: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理事、监事分配表)
3、推选办法
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会议,选举产生律师代表。
各县(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律师代表的推选工作,市司法局律师科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律师代表的推选工作。
4、资格公布
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律师事务所对推选人员进行初审,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审查,并在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异议,由市律师协会会长会决定。
二、理事候选人
1、推荐条件
(1)符合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并被推选为代表;
(2)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3)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在律师界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4)关心律师事业的发展,热心公益活动。
2、推选办法
在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单位根据分配数额,从律师代表中推选理事候选人,交律师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推荐理事候选人87名,其中:县区推荐理事候选人43名,市直推荐理事候选人44名。
三、监事候选人
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推荐监事候选人9名,其中县区5名,市直4名,推荐条件与理事候选人相同。
附件: 1. 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理事、监事分配表;
2. 临沂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推荐表及市直所分配情况;
3. 临沂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及市直所分配情况;
4. 临沂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及市直所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