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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心得体会
2011-02-18 15:45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心得体会

临沂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许广礼

根据省司法厅党委、临沂市委组织部的统一排部署,在全市律师行业党员中广泛开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必将为我市律师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我作为全市律师管理机构的一员,将以百倍的精神投入到这次动中去。这次活动将对我们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思想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提高我们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性。为我们加快推进我所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争先创优是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人事干部队伍为重点的活动。要开展好争先创优活动,我们首先要立足自身的实际。

其次,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素质,坚持两个务必。务必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依法执业,务必求真务实、正派公道、不骄不燥。要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每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再次,要不断学习,坚守党的纪律。不断的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好的学习能力。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同时要树立坚强的党性原则,服从纪律,服从组织召唤,顾全大局;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违法乱纪,为自己谋私利;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心胸豁达、善于团结同志维护党的团结。

争先创优活动要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的动力。

通过这次的活动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律师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律师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本”的理念。“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本”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做为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我们业务本领和业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要有开拓创新的胆略。勇于创新,事业就会前进;怯于创新,发展就会停滞。我们现阶段的发展,迫切需要开拓创新精神,如果不思进取,固步自封,目前这个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将被遏刹,先进也会变成落后。只有一鼓作气,继续开拓创新,想别人不敢想的事,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才能使发展的活力进一步迸发。开拓无边界,创新无止境。我们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挖掘创新潜能,发挥创新才干,改善服务手段,改进工作方式,用新思路、新举措开辟新道路,取得律师工作大发展的新成果。

要有艰苦奋斗的作风。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体现。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如果不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只想在已有的成果上坐享其成,就会坐吃山空,这样注定任何事业都是没有希望的。忧劳兴国,逸豫亡身。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两个务必”的告诫,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坚持艰苦朴素、勤俭办事,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为促进律师工作大发展而不懈努力。

争先创优,不仅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更要有科学的工作机制、密切联系实际的行动和坚强的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机制。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激励争先创优的保障。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体系,将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完善考评制度,建立更加公正、科学的政绩考评办法,切实做到定标靠杆,追踪问效,靠硬杆、硬靠杆。二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将奖惩与政绩紧密挂钩;科学制定奖惩标准,严格以政绩定奖惩,从奖惩中体现政绩。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是局党组的一项重大决策,关系着我所律师工作的进程。坚决贯彻落实司法厅党委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岗位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大张旗鼓地宣传争先创优的重大意义和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我们每个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带头创造一流业绩,发挥作用党员和带头作用总之争先创优活动要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真抓实干。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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